1、考试科目 注1:初中科目三分为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思想品德、历史、地理、音乐、体育与健康、美术、信息技术、历史与社会、科学等15个科目。 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科目三分为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音乐、体育与健康、美术、信息技术、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。 注2: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,小学面试科目分语文、英语、社会、数学、科学、音乐、体育、美术,中学面试科目与科目三相一致。 2.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,制定各科考试大纲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规定了考试内容和要求、试卷结构、题型示例等,是考生学习和考试命题的依据。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(2科): 《综合素质考试大纲》、《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》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(2科): 《综合素质考试大纲》、《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》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(17科): 《综合素质考试大纲》、《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》 《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》等15科;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(16科): 《综合素质考试大纲》、《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》、 《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》等14科; 其中,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《综合素质考试大纲》和《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》是相同的。 面试考试大纲分为三类: 《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》、《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》、《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》。 |